2月12日清晨,一则关于拥有众多网络粉丝的游戏主播‘55开’被全网禁播”的新闻立即在互联网上“炸开”。2月21日部分媒体在报道中透露,目前我国政府对网络直播行业加大监管力度,对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治理。特别是今年2月国家网信办针对当前网络直播存在的价值导向偏差等突出问题,依法关停、封停一批严重违规、影响恶劣的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而游戏主播“55开”就在其中。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近日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22亿,年增长率达到22.6%。其中,游戏直播用户规模达到2.24亿,较2016年年底增加7756万,约占网民总体的29%。业界预测,随着游戏直播平台进入精细化运作时代,中国游戏直播平台市场规模在2018年可能会超45亿元。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杜颖分析说,2017年中国游戏市场销售收入达2189.6亿元,中国游戏用户达5.83亿,其中近一半是游戏直播用户,这个数据是非常令人震撼的。目前,知识产权界对于中国网络游戏业和网络游戏直播业所关联的一系列著作权方面的法律问题还存在不小的争议,司法实践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和回答也并不一致,特别是今年专利法、著作权法将作重新修订,因此,大家希望民法界、知识产权界的专家集中做一次深入的探讨。
网络游戏直播涉及哪些著作权
网络游戏直播涉及哪些著作权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认为,由于网络游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作品,其互动性是它的最大特点,也就是说大家有共同创作的可能性,同时是即时性或者是即兴产生的,玩家也有控制能力,最关键的是累计性。巨量的网络游戏用户之所以关注网络游戏直播,其实不是出于欣赏的目的,更多是出于竞技的目的,观看的是玩家的累计、积分以及技能的展示,就像人们看拳击比赛、足球运动,大家都愿意看高手比赛,不愿意看初级比赛。游戏直播原来的形式是在线直播,有电视直播或者广播直播,现在是网络直播。游戏网络直播有视频也有音频,有图像也有文字,是综合的直播行为。因此她认为,对于直播即时定格的使用并不同于普通的作品,当然享有著作权,每个人必须尊重,他人如果要用就必须获得授权许可。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迁重点谈的是网络游戏直播涉及的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他说,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有有关合理使用的规定,但其表述是比较简单的。那么,网络游戏画面的类型与直播的合理使用如何认定呢?网络游戏中有相当一部分连续画面可以被认定为作品,但是即便如此也要分情况。但是还有更多情况,像直播打斗类的游戏,其画面虽然很精美,但相对很单调,用户看这些画面的主要目的不是去欣赏而是看用户相互之间进行战斗的策略。因此,他觉得在电影院中直播一部电影的放映和在网吧中直播两个人打游戏,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电影是为了吸引公众观赏,而网络游戏直播主要是吸引用户运行、吸引网络游戏用户主动参与,从参与游戏、操控人物中获得乐趣。如果电影院中对正在播放的电影进行直播,毫无疑问会构成侵权。但是对两个人打游戏的画面进行直播,更多的是为了展示双方游戏的策略和技巧,受众也没有太大的兴趣看画面本身的精美度,这样的使用更多具有转换性。而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未经许可直播电影会侵犯电影市场主体利益,但是网络游戏的主要市场是吸引用户去玩儿,所以直播网络游戏和网络游戏的主要市场并不会形成明显的冲突。那么,这算不算侵权呢?王迁表示:“从合理使用的规则看恐怕都不能算。”